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教研室听课制度
发布时间: 2022-09-01 预览次数:

  为了加强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教研室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,提高教研室的教学质量,形成全面育人、全员参与、全过程监督的育人工作局面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》,特建立动物解剖与生理学教研室听课制度。 

1.听课人员 

教研室所有教师及其他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。 

2.听课性质 

2.1研究针对性听课:针对某门课程或某位老师进行的听课,目的是研究、改进、提高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和教学艺术等。 

2.2示范观摩性听课:针对具有鲜明教学特点的课程或教师进行的听课,目的是教师之间互相学习、取长补短,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。 

3.听课要求 

3.1听课随堂 

要求不提前通知授课人,听课者根据学校课程安排表随意抽取班级听课。任何教师无论在任何时刻都不得拒绝听课。 

3.2听课节数 

行政人员每期不少于12节,凡技术职务评聘为教师系列的不少于8节。少一节扣0.3分。没完成者,每缺一项扣0.1分。 

以听课记录为依据,严禁编造听课内容,听课结束时,授课教师须在听课教师的听课记录上签字,双方不得作假,否则作假双方在年终绩效分中各自扣1分。 

3.3全面听课

听课者不限听本人所教学科,鼓励跨学科听课。 

3.4认真听课

听课者听课时,应有详细听课记录,包括日期、班级、学科 、讲课人、课题、实施过程和评价等。 

3.5及时评课

听课者听课后应及时与教者交换意见,本着互相尊重,互相学习,互相促进的原则。听者指出课的成功与不足及改进建议,授课人应虚心听取意见,加强反思。 

3.6评课视角

关注学生学习状态:包括参与状态、交往状态、思维状态、情绪状态、生成状态。关注教师教学行为:包括组织能力、注意中心、教学机智、教学态度、教学境界。 

3.7期末评价

学期结束时,教研室检查登记听课情况,并做出相应评价,未完成听课任务的,视作未完成教学任务。 

3.8凡是学校组织的任何教研活动,全体教师必须参加。